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保障您和家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学生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祥和的假期,娄底市教育局温馨提示您做到“三要七不要”。
一、一定做到“三要”
1.一定要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找机构并实现线上买课、确认缴费,APP上没有的机构请不要向其缴费。
2.一定要在缴费的同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3.一定要查看培训机构公示栏中从事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二、坚持做到“七不要”
1.不要参加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个人或机构组织的培训。
2.不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期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3.不要参加托管机构组织的培训。
4.不要缴纳与培训机构收费公示栏中公示的收费标准不一致的费用。
5.不要一次性缴纳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
6.不要参加以“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的变相违规培训。
7.不要参加在职教师参与或组织的培训。
三、举报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教育等相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对举报人员依法予以严格保护。
举报电话:
娄底市教育局 0738-8229191
娄星区教育局 0738-8515477
冷水江市教育局 0738-5212520
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51826
双峰县教育局 0738-6821163
新化县教育局 0738-3521611
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0738-8366258
娄底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